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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企业商标续展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抚州春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1 08:42:23

在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众所周知的案例就要数,五粮液集团为保护品牌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一粮液、二粮液等数字粮液商标。其中,三粮液商标却因与陕西省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旗下定军山三粮液商标近似而遭异议。五粮液集团历经异议复审、诉讼,却仍憾失三粮液。不仅是五粮液公司,许多企业也投入巨大精力注册了一系列的所谓防御商标。

究竟,企业建立的这道商标防火墙是否真的防火?尽管注册防御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几乎没有使用的可能,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将被依法撤销,也就是说,即使五粮液集团的数字粮液商标成功注册,如果三年内没有使用,也很有可能被撤销,即一般说的撤三。但是三年内如果仅仅使用了一下,使用不多,所以一般保护性的抚州商标注册,很少有被撤销的。撤三申请的举证救济。

当商标利害关系人提出撤三申请,企业如何抗辩?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材料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证据的保存,这些证据包括付款凭证、送货单据、广告宣传资料以及研发、生产、销售等合同或协议。

另外,由于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必须提供在中国使用的证据,且证据发生的时间必须控制在撤销申请提出之日的前三年内,超前或延后均非有效证据。商标是有限资源,闲置浪费不利于商标管理,甚至延缓企业的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企业无意自主开发,也可将商标尤其是指定商品(服务)与主商标不相同或不近似的防御商标,转让或许可给他人使用。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撤三造成的注册成本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盘活僵尸商标,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率。

把握时机,有谋划注册防御商标。除了保护企业的既有权益,注册防御性商标还是企业未来多元化发展和品牌扩张的伏笔。罗汉文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实施,构建防御网络,如企业可以从商品(服务)相关度高的类别向相关度低的类别逐步注册,也可以从国内向国外扩张注册。另外,把握时机对相同商标进行重复注册也是对抗撤三的方法之一,当某个商标被撤三,撤三审理还没完成,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或已进入了公告阶段。

这样,即使老的防御商标被撤销,也无损企业的防御能力。商标注册企业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有些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中注册,因此,商标构成要素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否则商标可能因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注册失败;即使注册成功,不具有显著性或显著性弱的防御商标也不能对主商标起到保护作用。此外,企业还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地址发生变更,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不然可能造成接收不到商标局通知,进而错失答辩机会的后果。

抚州商标注册非比寻常,它不同于其它事物的注册,商标注册对于品牌还有公司的意义非常重大,我们一定要重视起来!一般来讲,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自己进行商标注册,另一种就是找代理公司进行代理注册。

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办理手续的程序在不断地简化,时间在不断缩短,效率也在不断提高,个人独立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也被一些人所采纳。但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举个例子,个人在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会经常因为一些比如材料准备不全不对,不知道往哪些部门跑等类似的问题,浪费许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而一些代理商标注册的公司拥有专业的团队,具备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有较为灵活的人脉资源,掌握我们外界并不太熟悉的内部消息和内部资源,和客户树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在这些方面,有实力的代理公司能够更好的完成业务。商标注册非比寻常,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期待您的选择!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抚州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由于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而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看到这个标题,我的一些朋友在想:什么?抚州商标注册成功后,不是一切顺利吗?事实上,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商标的使用是不可避免的。正确认识和实施商标的正确使用,有助于企业注册、维护和保护商标,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供更好的保障。

一、商标规范使用的标准是什么?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方可称为标准使用:商标的实际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应当一致,或者与被许可人一致;商标标志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志一致;商标的使用范围限于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

二、商标的非标准使用有哪些类型?如前所述,如果不满足上述任何条件,则为非正常使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商标使用主体与注册主体不一致。特别是注册主体名称变更后,相应商标未办理变更手续,造成商标使用人与注册人不一致。

商标的实际使用标记与注册证书上的标记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包括颜色不一致、字体不一致以及其他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在核准的范围内。例如,仅在服装类中核准但用于餐饮业并标有注册标志的商标,是核准范围以外的典型用途。

三、商标使用不规范有哪些不利影响?没有法律的有效保护,很可能面临被撤销的命运;它很可能会无意中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商标权,从而面临诉讼风险。

四、对规范商标使用有何建议?由于商标的非标准使用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如何在实践中避免非标准使用呢?总之,有以下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商标应当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权利人、地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相一致;上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有关商标变更;商标实际使用变更或者实际经营范围超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的,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允许他人使用的,应当及时办理商标许可证;权利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商标的证据,防止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为由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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